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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>财务代理 >> 公司股东将其个人名下的房产无偿
公司股东将其个人名下的房产无偿提供给公司作为办公场所使用,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?
发布时间:
2020/7/16
文章来源:
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处
阅览次数:
7588
答: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9〕128号)规定,公司的法人无偿提供自己的房屋作为办公场所,应缴房产税,依照房产余值按1.2%的税率计算,由使用人代缴。
所属层级:地方热点问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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